法院审案不得参与公安检察院联合办案

2013年11月21日10:00  新华网

  【法院审案不得参与公安、检察院联合办案】最高法院21日对外公布的《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》明确要求,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,不得参与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。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,应当依法复查。原判决、裁定确有错误的,依法及时纠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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